市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公报
关于《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说明
──2023年6月28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德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的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一、编制背景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编制《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多规合一”的重要举措。
2019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并监督实施方案》,明确了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2020年5月,市政府成立仙桃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时任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任副组长,34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月下发《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自此启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过程
2020年7月,受市政府委托,我局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与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湖北省国土资源研究院、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编制合同。2020年12月完成9大专题研究。2021年4月、5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专题会,听取规划编制进展汇报。市委书记罗联峰强调,要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引领城市科学发展。市长孙道军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等布局,切实以规划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
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启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发布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要求和“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入“三区三线”攻坚期,编制工作组开展了三轮为期两个半月的驻场对接工作,保障“三线”划定方案总控全局、把握重点。5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三线”第一轮上报方案。6月2日,市“四大家”联席会议再次审议“三线”上报方案,罗书记提出,要以目标为导向,精细保障;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优化“三区三线”布局,推动仙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9月下旬,编制工作组如期完成“三区三线”上报成果。2022年12月底,自然资源部下发“三区三线”成果数据并正式启用。
为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规划》成果的科学性,2022年2月28日,我市《规划》公众公示稿正式对外发布,公示期30日。
2023年4月11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视频培训会》,传达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相关精神,并解读了湖北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细则。会后,编制工作组立即启动审查成果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审查要求完成《规划》文本、附图编制和数据库建库工作。5月5日,市委书记罗联峰主持召开“四大家”联席会议,再次审议《规划》重点内容和刚性管控内容,会上提出《规划》成果要再次征求各部门和镇办意见,要求各部门和镇办要在一周内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认真研究,主要领导要对书面回复意见亲笔签字确认。5月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熙垚在武汉主持召开了《规划》的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湖北省空间规划研究院、武汉市规划协会、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单位的教授和专家组成专家组,认真审议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家高度认可我市《规划》编制成果,认为《规划》成果成熟完整,技术路线清晰,规划内容符合仙桃实际,审议通过该《规划》。5月29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规划》成果重大问题,明确仙桃城市性质为“武汉都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江汉平原明星城市、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城市”。
回顾整个编制过程,我们始终把意见征集和吸收作为提高编制质量的重要环节。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我们先后四次征求部门及镇办意见,编制专班认真吸收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镇办、专家组以及公众的意见建议,反复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今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规划》成果。
三、总体框架
《规划》共分7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和基础研究,概述规划编制原则、现状基础和国土空间特征问题;第二部分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战略和总体格局;第三部分为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规划;第四部分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功能结构调整;第五部分为中心城区规划;第六部分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乡风貌;第七部分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第八部分为空间支撑体系;第九部分为规划实施传导。这里,就其中几个重点问题作简要说明。
1.城市性质和发展定位。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仙桃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坚持“东融武汉、西引江汉”的发展战略,立足仙桃市在湖北省和武汉都市圈承担的职能分工,确定仙桃市的城市性质为“武汉都市圈西翼中心城市、江汉平原明星城市、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城市”。
2.约束性指标落实及分解。省级规划下达我市约束性指标5项,分别为耕地保有量1122.34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69.88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8.69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30以及用水总量,规划全部严格落实。对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相关约束性指标带坐标、带指标分解至乡镇。
3.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规划》构建“一江两河一水网多斑块”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一主两副三轴五分区”的国土空间开发总体格局。国土空间保护格局中“一江”为汉江,高标准推动汉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两河”为东荆河、通顺河,是仙桃市生态空间的主要骨架;“一水网”指全市河湖纵横的水网体系,重点加强湖泊和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多斑块”包括赵西垸林场、排湖、沙湖湿地、五湖以及其他坑塘水面,加大多点周边的生态环境优化提升力度,扩充生态腹地,完善生态功能。国土空间开发总体格局中“一主”为由中心城区和仙桃高新区构成的城镇重点功能区;“两副”为彭场镇和毛嘴镇两大城镇发展副中心;“三轴”为北部城镇复合发展轴、东南部城乡联动发展轴、西南部城乡联动发展轴;“五大分区”为中部城镇集中发展区、西北部特色产业发展区、西南部文化农旅发展区、南部新型农业发展示范区、东南部生态旅游发展区。
4.三条控制线。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69.88平方公里,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8.69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55.0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1.30。三条控制线为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逾越的红线。
5.农业和工业产业总体格局。《规划》构建“六区、多园、六基地”的农业产业总体格局,“六区”分别为富硒农业发展片区、都市休闲农业发展片区、绿色果蔬种植片区、环排湖产业融合发展片区、“双水”一体化种养片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片区;“多园”为以干河街道、杜湖街道为核心的食品产业园,以张沟镇、西流河镇为核心的黄鳝种苗繁育产业园;以彭场镇、杨林尾镇为核心的循环农业产业园,以郑场镇为核心的富硒农业产业园,以排湖风景区为核心的虾蟹农业产业园,以胡场镇、三伏潭镇为核心的休闲农业产业园等多个专业化、特色化农业产业园;“六基地”分别为剅河镇万亩稻虾基地、三伏潭镇万亩富硒稻基地、陈场镇万亩西兰花基地、郭河镇万亩稻油高质高效示范基地、杨林尾镇万头生猪基地和沙湖地区(含沙湖镇、沙湖原种场、五湖渔场、畜禽良种场等镇、场)万亩莲藕基地。构建“两擎驱动,三区协同”的工业产业空间结构,“两擎”分别为仙桃国家高新区和彭场非织造布特色小镇、“三区”分别为仙西服装产业集聚区、环排湖农旅融合引领区和沿东荆河现代农业示范区。
6.中心城区规划。中心城区范围由干河街道、沙嘴街道、龙华山街道、杜湖街道等四个街道辖区范围以及高新区所涉及的行政村范围构成,总面积218.62平方公里,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00.95平方公里。规划形成“一主四副、四廊融绿、五区协同”的空间结构,“一主四副”为中心城区的五大公共服务核心,“四廊”分别为通顺河生态景观廊道、汪洲河生态景观廊道、沪渝高速生态隔离廊道和高铁生态隔离廊道等四条生态景观廊道;“五区”分别为老城生活片区、高新产业片区、城西产业片区、城南生态新区和高铁服务片区等五个功能片区。中心城区至规划期末承载城镇常住人口80万人,实际服务人口达到100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情况。请各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更加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要求,更加符合仙桃实际,高标准高质量绘好仙桃市国土空间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