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公报
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30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新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冲击,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量提升、环境提优、建设提速、民生提质的良好局面。
——财政运行持续平稳。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5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比增长2.1%,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地方税收分成收入28.7亿元,税收占比达83.2%;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1.4亿元,同比下降0.8%。
——财政政策效能突显。全年退税减税降费17.0亿元,让利于企、助企纾困;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6.4亿元,拉动有效投资;筹措资金2.5亿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投入资金4.8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民生保障持续有力。始终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全年民生支出82.9亿元,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80%以上,实现逐年只增不减。筹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4.8亿元,使122.1万名参保人员受益;筹集就业补助资金0.7亿元,落实稳就业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7万元,稳定岗位1877个;统筹社会救助资金2.2亿元,保障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帮扶政策落实落地;筹措资金5446万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履责、审计跟踪的整改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部门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上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金额已整改32.45亿元,整改率达97.98%;制定完善制度65项,追责问责48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1.4亿元,总支出101.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6.2亿元、支出50.5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3.0亿元、支出24.0亿元。审计情况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市级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应缴未缴。2022年,全市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8亿元应缴未缴国库。
2.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9.04亿元。截至2023年3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中中央基建投资和老旧燃气及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等资金未下达指标或拨付使用9.04亿元,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13.6%。
3.预备费使用不规范。2022年,市本级预备费支出4340.3万元,其中用于非预备费支出范围的工作经费和补助资金2984.77万元。
(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底,市本级47个政府投资项目发行专项债券51.08亿元。截至2023年6月底,47个项目中有30个项目已完工,有17个项目正在建设。
9个项目施工进度缓慢。2个项目完工后暂未投入使用,1个项目的部分场馆未投入使用。专项债券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二、市直部门及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58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2年度预算总体执行率达92.9%。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够严格。2家单位无资金来源编制预算支出187万元;3家单位无预算支出86.15万元;14家单位预算支出指标串用345.8万元。
2.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当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58家市直单位的975个预算项目中有451个预算项目12.9亿元当年未执行完毕,其中有83个预算项目0.34亿元未启动;70个项目执行率未达到50%,涉及资金1.4亿元。二是少数项目连续多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1家单位的同一项目连续4年(2019年至2022年)预算均未执行,涉及金额10万元。1家单位的同一项目连续3年(2020年至2022年)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5万元。有4家单位各1个项目连续2年(2021年至2022年)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70.36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监管不严。8个地方和单位挤占挪用就业补助、移民后扶等专项资金722.23万元;2个地方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249.84万元。3个地方滞留欠拨各类专项资金3466.59万元。
2.支出管理不到位,乱开支现象依然存在。2个地方报销与事实不符的费用25.54万元;1个地方未缴纳工会会费,享受工会福利34.29万元;1个地方违规列支非预算单位费用112.91万元;2个地方无依据支付养殖场拆迁补偿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补贴资金371.79万元;1个地方未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隔离酒店租金,造成损失浪费29.37万元。
3.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3个地方和单位无依据、提高标准、自立名目收费242.76万元;3个地方和单位非税收入不入账20.98万元;2家单位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18.92万元。
4.“六项禁令”执行不严格。7个地方和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无公函、超次数或超标准接待等21.25万元。
三、农村经济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审计情况。
2019年至2022年,全市安排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4050万元,涉及81个建设项目,已全部拨付至17个镇(街道、风景区)的81个行政村。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推进不到位。9个镇13个村扶持资金尚未使用650万元,闲置时间最长达2年半。1个村的50万元项目资金未用于扶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而是用于村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
2.合同执行不到位。10个村欠收投资分红款、资产租赁款52.85万元、6个村延迟收取分红款23.8万元,3个村租赁合同执行不严。
3.资产管理不到位。11个村兴建资产闲置未用或收益低,涉及资产价值785.16万元;1个村因蔬菜大棚毁损造成资金损失42.87万元;2个村虚增资产价值4.72万元;2个村购置农机设备未入村集体固定资产账,且其中1个村设备露天存放,资产保管不到位。
(二)村级债务化解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锁定662个行政村债务总额5.98亿元,其中:非经营性债务5.61亿元。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非经营性债务需在5年内清零。截至2023年6月底全市实际化解村级债务4.19亿元,占比70%。市财政局拨付2021年度村级债务化解奖补资金1000万元,涉及20个镇(街道、风景区)。发现的主要问题:
1.10个镇58个村村级债务化解奖补资金未使用113.87万元,其中2个村化债资金存放在镇总预算账户24.93万元,56个村存放在双代管账户88.94万元。
2.8个镇120个村化债资金未按照规定使用190.04万元,其中29个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64.81万元;88个村用于弥补村级支出118.86万元;2个村用于村灌溉水费、清洁费4.87万元。1个村用于鱼池养殖1.5万元。
3.8个镇16个村未将化债奖补资金22.57万元直达债权人。
4.1个镇向1个无债务村拨付化债奖补资金1.3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
(一)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全市退役军人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补助资金未直达“一卡通”账户。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解四难”等优抚对象补助资金未直达优抚对象,而是由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代发。二是存在一人多卡现象。5个镇(街道)存在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春节补助与生活费发放银行卡不一致的情况。
2.改变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用途。2019年至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医疗保障经费274.19万元,用于“八一”及春节走访慰问退役军人、驻仙部队、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等支出。
3.超范围发放优抚补助。发放8名已死亡人员定期优抚补助2.71万元。审计期间已停止发放。
4.扩大范围组织优抚对象短期疗养。超范围组织214名超过70岁服务对象进行短期疗养,涉及金额64.2万元。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保障性住房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享受了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情况。
2.执行保障性住房政策不严。一是保障性住房对象在已分配廉租住房的情况下,同时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涉及金额3.9万元。二是为有房的保障性住房对象提供廉租房。三是违规发放有房产家庭住房租赁补贴3.5万元。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征收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标准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少收取1400户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78.77万元。
2.维修基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揽住宅小区的电梯更换维修、消防设施维修等特种设备维修工程。
五、工程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文化中心项目、大垸子泵站拆迁还建房项目、“2.15”火灾还建项目、市泽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8年度项目、市环保科技馆项目、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1个项目未按规定对室外配套工程、安装工程、玻璃幕墙、干挂石材等4个暂估价项目和监理业务进行公开招标。1个项目未按规定对施工和设计业务进行公开招标。1个项目违法将设计业务直接发包。
2.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不规范。1个项目监管缺失,一是未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手续,导致超计划投资211.25万元;二是转包设计业务,涉及金额17.94万元。1个项目未履行重大设计变更程序而擅自实施,涉及金额2526.19万元。
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6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少建多报、重复计量或单价过高现象。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各类违规问题,已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或涉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整改。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有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市审计局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截止目前已移送问题线索10件。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精准发力,着力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积极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推动稳经济政策落实落地。加大民生政策的落实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兜牢民生底线。
(二)规范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强化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安全、廉洁、高效。加强村级债务管理,规范高效发行使用专项债券,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贯通协同,着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层层压实相关地方部门的整改责任,推动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进一步突出成果运用导向,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工作闭环,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仙桃“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