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公报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
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3年10月24日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宇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30件,提出议案1件(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议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完善,及时转交市委督查办分解任务。市人民政府在2月3日政府十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议案建议进行了集中交办,涉及62个承办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做到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的工作要求贯穿于建议督办全过程,按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作机构具体协调、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的原则,通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听取承办单位报告、查阅办理档案资料、现场实地查看成效等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适时督办、全程跟踪、及时通报。特别是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部分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提升了建议督办的针对性、实效性。截止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58件,占44.6%;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启动的(B类)42件,占32.3%;被列入规划,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解决的(C类)24件,占18.5%;因条件限制需暂缓解决的(D类)6件,占4.6%。
为推动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议案的高质量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2月下旬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卫健委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和议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市卫健委进一步梳理问题,完善方案,迅速行动,推进实施;7月下旬,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赴龙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彭场镇共同村卫生室、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地开展议案办理工作督办,听取市卫健委议案办理工作进展。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代工委对议案办理全过程进行多次督办,各镇、街道人大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开展相关视察调研,联动推进“办好一件人大议案、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的目标实现。
二、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办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坚持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压实承办单位责任,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和全市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等承办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市城管局及时成立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交办、承办、审核、答复、落实“五把关”,有力提升了建议办理工作质效。
二是突出重点难点,务求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重点问题重点办理、同类问题集中办理、民生问题优先办理,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做好建议办理“后半篇”文章。市住保中心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通过深化共同缔造推进源头治理,实地化解老旧小区加装充电车棚遇到的占用公共通道、占绿毁绿等难题,切实推动物业小区更新、改造和完善。市卫建委在办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建议过程中,对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相邻的83个村卫生室进行合并,70岁以上121名村医全部退出序列,全方位提升了医疗服务保障能力,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的肯定。
三是突出联动协调,提升满意程度。各承办单位坚持把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强化“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沟通,实现建议“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针对关于调整人行斑马线设置的建议,市创城办联合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将原有的不规范人行横道进行了集中清理,重新合理设置,同时加强新增人行横道的设置审定,进一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通畅。市教育局在办理“关于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的建议”过程中,组织城区34所学校全面参与“五小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扎实开展“校家警”活动,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整体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突出督查指导,提高办理水平。市委督查办发挥牵头作用,采取电话督促与个别检查、现场督办与跟踪督查的方式,定期了解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的沟通配合,先后组织召开全市代表建议办理业务培训会和工作督办会,并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对近20个承办单位开展了上门专题督办,在8月指导各承办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建议答复、代表回访工作,推动高质量建议实现高质量办理。
三、存在问题
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办理质效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存在应付了事思想,不重视与代表的沟通,回复意见答非所问,缺乏针对性。二是“一答了之”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承办单位把答复结束当作办理完毕,对承诺解决落实的事项未跟踪落实。部分承办单位对共性问题分析和梳理不够,就事论事,没有认真系统地研究解决办法,致使建议办理不系统、不彻底。三是协同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主办单位缺乏主动作为、协办单位配合不够,甚至相互推诿、各行其是,缺少沟通协调,导致部分涉及范围广、承办单位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办理成效不明显。
四、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推进依法办理上下功夫。高质量办理好议案建议,是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客观要求,也是密切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现实需要,更是践行共同缔造理念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增强依法办理意识,提升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协同性和时效性。要坚决克服“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不能只满足于答复代表,更不能用虚话套话来应付代表。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在规范办理程序上下功夫。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做到精准交办、扎实承办、跟踪督办,严格落实交办、办理、沟通、答复、反馈的规范流程,定期掌握办理进展情况,了解代表建议是否得到解决、是否兑现承诺。对已办结的建议,要检查其办理的规范性,邀请代表座谈或实地察看,进一步征求代表意见;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要责成逐一回访,了解真实原因,有针对性地再办理,对重新办理后代表仍然不满意的建议,应启动专题协调和评估机制。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在提高办理成效上下功夫。承办单位要对代表意见比较集中、反响较大、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在归纳分析、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力求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要扩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度,提升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各环节,推动“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让民情民意民智贯穿建议办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度。
四是加大协调力度,在提升办理合力上下功夫。市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代表建议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认领”原则,减少代表建议办理“回娘家”和承办单位推诿扯皮的情况发生。对涉及范围广、承办单位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协调会商力度,统筹协调主办、协办单位工作,确定建议能否解决、怎么解决、何时解决等目标任务,主办单位发挥牵头作用,协办单位积极做好配合,让建议办理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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