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公报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2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总要求,实干担当、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现将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备案情况。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人大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向省人大备案1件。2023年2月28日《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全面实施<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的决定》通过后,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资料备案。向省人大报备及时、规范,未出现被要求作出说明、整改、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二)审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以维护法治统一为宗旨,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正”三个关键环节,对报备的10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初步审查。按照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审查。其中,市人大监司委审查1件,市人大财经委审查3件,市人大城环资委审查4件,市人大社会委审查1件,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审查1件。
二、主要工作
(一)“有件必备”进一步扩展。依法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各乡镇人大全面报送备案本单位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每年年初,以各制定机关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契机,进行“拉网式”“沉底式”核查,防止迟报漏报,推动规范性文件报备全覆盖。对存在报备材料不规范情形的,及时提醒有关单位纠正,促进了报备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有备必审”进一步落细。严格按照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对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研究。强化依职权审查,有备必审、应审尽审,全年将10件规范性文件同步分送文件制定机关对口联系专工委审查研究,对涉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点审查。审查时,认真组织研究论证,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审查研究意见。借数据库建设契机,扎实开展全覆盖审查,及时查找出与新的政策精神和上位法规定不相符合、有偏差或者明显不适当、实践中已经不再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为下一步“立、改、废”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数据库建设初步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是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切入点。按照省人大的有关要求,督促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按照时间节点将现行规范性文件入库。从4月初到10月底,我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总数204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39件(其中市人大规范性文件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35件),失效63件,已废止2件。2023年10月,数据库第一期建设项目在湖北人大网上线试运行,社会公众可便捷使用文件分类检索、电子文本下载等功能。在完成数据库建设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接续做好数据库优化、完善工作。
(四)衔接联动机制走深走实。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实效的要求,坚持协同联动、分工负责、整体推进。主动加强与市委有关工作机构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积极就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沟通交流。注重与“一府一委两院”、市司法局联动推进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加强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共识,同心协力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深化拓展。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标对表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任务,还存在差距和不足: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推进备案范围全覆盖。准确把握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会同市人大其他专工委依法开展审查,依法督促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增强工作整体性和协调性。坚持适度提前介入,做好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提前参与论证工作。
二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备案审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针对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清理和审查工作,稳妥推进信息库里面规范性文件权威展示和动态更新,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同时,注重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人民权益表达渠道和参与过程。
三是继续推进数据库建设工作。积极落实省人大有关要求,推动数据库扩容增效,强化文件数据动态管理和智能关联,做到“入库不断档、更新可持续”,持续助力省人大打造具有辨识度的人大数字化典型应用。进一步发挥数据库作用,努力以数据库平台完善推动工作流程再优化,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全市备案审查智能化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是持续推动备案审查整体联动。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协同发展要求,强化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各乡镇人大的工作联动。学习贯彻新修改和制定的立法法、监督法以及省委、省人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工作交流及业务指导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维护法治统一,全力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仙桃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对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情况表
附件: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对报送备案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情况表
序号 |
制定机关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报送日期 |
审查研究单位 |
1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2023年1月5日 |
财经委 |
2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3年3月13日 |
城环委 |
3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3年4月23日 |
城环委 |
4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办法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地下水开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23年4月23日 |
城环委 |
5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3年5月16日 |
监司委 |
6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2023年8月24日 |
城环委 |
7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2023年9月26日 |
财经委 |
8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
2023年9月26日 |
社会委 |
9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
2023年9月28日 |
教工委 |
10 |
市政府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工业项目报建“零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23年9月28日 |
财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