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2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 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工委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围绕贯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持续精准发力,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做了一些工作。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备案情况。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一府一委两院”及各镇人大主席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2件。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报备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报备质量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1件,即2024年6月25日印发的《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未收到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二)审查情况。法工委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以维护法制统一为宗旨,以合法性审查为主线,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正”三个关键环节,对报备的12件规范性文件均及时进行了登记和初步审查。按照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分送有关专工委进行审查。其中,市人大财经委审查5件,市人大城环委审查1件,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审查2件,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审查4件。法工委与各专工委对报备文件逐件逐条审查,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建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就报备时间、文字表述等问题与报备机关沟通交流。在共同审查中,没有发现不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不符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的问题;没有发现超越权限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违反上位法规定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
二、主要做法
(一)夯实“支撑点”,打好备案审查工作基础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年度报告,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坚持强基固本,建强工作队伍。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报省委、市委通过并批复后,于9月份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职数定岗定人定责,推动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密切配合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后,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利用一个月时间,扎实开展备案审查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加强备案审查 维护法制统一》(《人民日报》1月18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与务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等文章和专著,有效提升备案审查队伍专业素质。
3.坚持数字赋能,做到一网连通。积极顺应数字化时代要求,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与备案审查平台开通运行后,几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推进信息平台应用,全面开展电子报备工作,将以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统一格式标准上传至平台,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件同步开展电子报送备案。加强备案审查各方联动、信息互通,实现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一盘棋”、连接“一条线”、办理“一张网”。
(二)抓牢“着力点”,规范备案审查工作运行
1.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的制度基础,认真贯彻实施省备案审查工作条例,按照“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实践要求,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登记、年度目录报送等制度。
2.强化跟踪督导。密切关注、动态跟踪报备机关官网公布的以及机要网收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情况,通过定期沟通,督促纠正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夯实备案审查“最先一公里”。年中,通过查阅文件和工作台账对“一府一委两院”报备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均衡发展。
3.强化衔接联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机关协作配合,找到各方意见“最大公约数”,形成工作合力。横向方面,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在信息共享、资料报送、意见交换、报备格式等方面的互动与沟通,顺畅左右衔接;纵向方面,除了每年年初督促各镇人大主席团报送上一年度规范性目录外,还充分借助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张沟镇,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征求审查意见建议,助推备案审查工作。
(三)找准“突破点”,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1.严把报备关。督促报备机关严格执行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报备工作责任机制,明晰报备范围、严格报备时限、规范报备程序、提升报备质量,对于报备不规范、超期报备等问题,及时沟通提醒和督促纠正。
2.严把审查关。坚持“统专”结合,发挥法工委“统”的作用和其他专工委“专”的优势,在工作中形成了法工委初审,再与专工委联审的模式,严格按照备案审查意见表的六项审查标准,重点把好“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五个关口,为备案审查工作上好“保险”。
3.严把清理关。围绕党中央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重要法律修改等,组织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例如,按照省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要求,组织对数据库里面有效规范性开展再次清理,并做好文件归集、目录报送、数据上传等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通过后,联合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对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确保法制统一。
在市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我们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标对表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任务,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形式审查、轻实质审查”现象,审查力度和纠错刚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把握“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工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努力开创备案审查工作新局面。
一是提升站位,强化保障,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各水平,保障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
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报送备案、审查研究、督促纠错等制度,加强对报备机关督促指导,继续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借助省人大立法研究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和群众监督作用,构建责任明确、整体联动、运行有序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
三是创新探索,突出刚性,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长效化。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规范备案行为,督促报备机关依法、及时报备,做到应备尽备;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发挥沟通协商机制作用,强化纠错刚性要求和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的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全力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