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报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3月28日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面对新使命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大会精神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仙桃“聚力建支点、奋进两千亿、勇当排头兵”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代表培训第一课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显著政治优势”“八个必须坚持”“四个充分发挥”的深刻内涵,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
2.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制度。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3.自觉围绕全市中心大局推进工作。坚持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谋划,锚定“聚力建支点、奋进两千亿、勇当排头兵”目标要求,围绕“1351”实施路径和“520100”工作推进机制,围绕建设实力、活力、开放、文化、美丽“五个仙桃”,围绕实施产业倍增、科技赋能、双招双强、消费提振“四大行动”,围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三美建设”,统筹安排和系统推进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等工作,助推全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充分彰显人大在支点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4.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推动代表工作“五大工程”提质增效,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渠道。
二、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监督法,选准监督内容、用好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聚焦聚力支点建设,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保、平安稳定、食品安全等方面,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法定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行使,推动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2025年,拟安排各类监督项目61项。
6.聚焦财政经济工作开展监督。围绕经济运行,听取和审议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上半年和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上半年和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等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助推经济稳健发展。
7.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听取项目规划、用地、建设、验收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全市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视察,开展全市社消零及促进消费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推动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8.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围绕生态环保,听取和审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暨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作情况、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全域供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湖北省实施水法办法执法检查,开展全市养殖尾水处理、全市“百村万树”创建、全市清扫保洁运行、全市再生水利用监测等工作情况视察,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助力美丽仙桃建设。
9.聚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围绕平安稳定,开展依法行政专题监督,听取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视察,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社会治安治理法治化。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和审议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维护法治统一。
10.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围绕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听取和审议全市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全市和美乡村创建、全市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护、阳光运动校园打造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情况、文化仙桃建设及非遗保护传承情况、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视察,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
11.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市委关于支点建设的重大部署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保障相关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有效实施。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前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等制度,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仙桃市战略规划、黄鳝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决议决定落实落地。
12.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工作相统一,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确保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落实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依法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推进人事任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3.务实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引导代表围绕支点建设,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充分听民声、聚民智、汇民意。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部分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相关承办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调研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对B类、C类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压实代表建议办理事前、事中、事后各方责任,优化完善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工作机构跟踪督办、相关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四方督办”工作机制。
14.巩固拓展“两个联系”。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定向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与执法检查、预算审查、调研视察等工作。全面实施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落实好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建设,用活用好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阵地。以定向履职、定点下沉、定期联络、定标积分“四定工作法”为抓手,持续推进代表“户户走到”“逢四说事”,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基层代表述职评议全覆盖。
15.扎实开展“聚力建支点、勇当排头兵·代表行动”。锚定支点建设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大事”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事”,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态环保及流域(单元)综合治理、平安稳定、农产品食品安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坚持两级人大联动、四级代表参与,广泛收集民情民意,解决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实事,为支点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
16.全面加强代表履职保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持之以恒抓好代表工作“五大工程”提质增效,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围绕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代表法、监督法等内容,举办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整体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执行职务、参加活动。
五、对标“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7.扎实推进人大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组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三支队伍”教育管理,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18.持续提升依法履职效能。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持续优化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审议意见办理制度,以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推动议事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举办两期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持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履职水平。抓好机关建设“12345”行动,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19.积极构建内统外联工作格局。坚持“一盘棋”思想,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统筹,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规范有序。加强省市镇三级人大联动,积极争取省人大工作支持和指导,定期开展镇(街道)人大工作调研和指导,推动工作协同发展。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联系,增强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与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络,吸取先进经验,推动工作创新出彩。
20.不断强化调查研究和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用好仙桃人大信息网、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之窗》、《人大代表风采录》专栏等宣传阵地,讲好仙桃人大故事。围绕农业用地杆线综合治理等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加强对监督、决定、任免、代表、机关建设等工作的梳理归纳,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仙桃实践。
附件:仙桃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议题安排表
附件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议题安排表
时间 |
常委会会议议题 |
主任(专委会)会议议题 |
执法检查 |
专题调研、视察 |
2至3月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2.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草案)。(由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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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高质量推进农业用地杆线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
4至5月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司委负责组织实施) 2.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
听取市教育局关于打造阳光运动校园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教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
1.视察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调研全市社消零及促进消费工作情况;(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视察全市养殖尾水处理工作情况;(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4.视察全市“百村万树”工程创建工作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5.调研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由代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
6至7月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7.听取和审议部分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由代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及城区雨污管网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
1.听取市发改委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此议题时间);(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4.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5.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6.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7.听取市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司委负责组织实施) 8.听取市妇联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实施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
1.视察文化仙桃建设及非遗保护传承情况;(由教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
8至9月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情况的报告;(由教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
1.听取市城发投集团关于全域供水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全域数字化转型工作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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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察全市清扫保洁运行情况;(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由代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
10至 11月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由教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代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4.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司委负责组织实施) |
1.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监司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市残联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3.听取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规划、用地、建设、验收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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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察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由监司委负责组织实施) 2.视察全市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由教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3.视察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实施) 4.视察全市再生水利用监测工作情况;(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5.视察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
12月至2026年1月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5.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6.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由研究室负责组织实施) |
1.听取和审查市发改委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2.听取和审查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3.听取和审查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4.听取和审查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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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情况。(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
说明:以上议题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